「民權」

第 #1 條
讀音: man4 kyun4
詞性: 名詞
解釋:
(廣東話) 作為公民所應享有嘅權利
(英文) civil rights; civil liberties
配詞 / 用法:
(粵) man4kyun4wan6dung6
(英) civil rights movement
參看: 人權 公民社會 基民 專權 政治婚姻 民主 民粹主義 社會主義 社會福利 言論自由 (類近詞彙取自ToastyNews數據分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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