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康文署」

第 #1 條
讀音: hong1 man4 cyu5
詞性: 名詞
標籤: 專名 香港
解釋:
(廣東話)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嘅簡稱;負責文娛事務嘅政府部門,承繼區域市政局市政局嘅部分職能
(英文) abbreviation for Leisure and Cultural Services Department (康樂及文化事務署)
參看: 外協 審計署 廉政公署 海洋公園 管理處 署方 行人專用區 貿發局 雀局 食環署 (類近詞彙取自ToastyNews數據分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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