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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死刑,係咪一味只求殺曬啲壞人,只求安心呢?》



作者:哲學仔
日期:2016年3月29日

其實有啲人話現代死刑無痛所以冇阻嚇作用,其忽略咗一點:

如果我依家無痛咁殺咗你,你會唔會驚?

如果降低人對死亡嘅恐懼只要無痛嘅話,咁相信安樂死對幫人坦然面對絕症、死亡絕對有好大幫助。

人對死亡嘅恐懼,以及等待死刑前嘅沉重壓力,係死刑對犯人嘅最大懲罰。

當然,冇咗一啲視覺上嘅效果,同殘忍,對人自然冇咁大衝擊,但唔代表冇阻嚇作用。

其次,殺人填命呢種思想係咪真係「野蠻落後」呢?

其實某程度上係,因為呢種不論過程,只論結果:「你殺咗人,所以就要填命。」嘅思想,唔理當事人點解要殺人,原因係咩,係咪justifiable,就下結論要人死,無異係野蠻落後嘅。

但係如果話:「善有善報,惡有惡報。」呢?呢種追求公義嘅思想係唔落後嘅,只差在要點實行,例如點量度所謂嘅善惡呢?我哋要知道善惡有幾大先知道點實行「報」。

但係循呢個方向諗係冇錯嘅。

喺哲學嚟講,punishment 基本上有四大原則:

Preventive, deterrent, reformative and retributive。

其中最後嗰個就係講緊報復,因為自古以來報復都係公義嘅一大元素,所謂地獄、地府,都係要求人為自己所犯嘅錯得到報應,只有咁樣人先會相信公義。

但係現代好少法律會喺punishment 方面有好重嘅retributive 成分。

今次台灣有人支持死刑,某程度上,無論基於咩原因(無論係幾個可能性入面嘅邊一個)都係支持加重retributive 嘅成分。

某人話唔同嘅地方都會有唔同嘅公義同罪,但係某啲罪係有普世性嘅,例如殺無辜嘅人係罪,好多文化都會同意,唔同嘅可能係無辜嘅標準。

而且公義係確實存在嘅,所以唔同文化先會有公義嘅存在,儘管受唔同文化影響,大家對公義嘅理解會唔同,但係唔代表公義唔存在,公義唔值得追求。

而提倡死刑,係咪只求一味殺曬啲惡人,只求心安呢?

唔係,因為我都可以話坐監都只係一味困曬啲惡人但求心安。

事實上,如果我哋喺審判時依靠嚴格嘅標準以及程序同埋「寧縱勿枉」嘅原則去審判,係可以確實最大可能咁保證每一個被判死刑嘅人係罪有應得。

群眾可能會因為uneducated 而忽略咗執行嘅過程對於公義嘅重要程度,但係作為法律人員應該喺審判過程戰戰兢兢。

如果一味話執行死刑係同人講殺人係合理,咁個推論就太粗疏,咁坐監係咪同人講禁錮人係合理?只要你唔公義就可以禁錮你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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